谭恩宏2010年因违反刑法第377A款被逮捕

当谭恩宏(Tan Eng Hong)回忆起自己与377A斗争的这12年,他的声音有些颤抖。这是一条新加坡承袭英国殖民时期的歧视性法律,其中规定男男性行为属违法,最高可判两年有期徒刑。

今年8月21日,新加坡总理李显龙终于宣布将废除刑法第377A款。听到消息后,谭恩宏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他感谢了上帝,感谢了宇宙,然后说:“我以为我到死都不会听到这个消息。”

2010年,谭恩宏经历了人生的至暗时刻。他因为在新加坡一间商场的洗手间内与同性发生性关系而遭到了逮捕。当时47岁的他带着手铐,浑身上下被搜了个精光,然后带进了警局的拘留室。他回忆道:“我全身感觉麻痹了一样。我一直在想我今后要怎么活下去。”

对于谭恩宏来说,遭到逮捕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心灵创伤。然而,这次事件却也在冥冥中推动着新加坡的同性恋平权运动。

在著名的人权律师拉维(M Ravi)的支持下,谭恩宏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开挑战377A,他认为法律侵犯了他的自由权、平等保护权和结社自由权。这是新加坡历史上首次有人在法庭上公开质疑刑法第377A款违宪,虽然最终并未成功,但却被认为是新加坡同志群体反抗377A的里程碑。

彼时的新加坡社会,虽然民众对于同性恋的宽容度相较于上世纪90年代已经有所提高,但谭恩宏的案件仍然遭受了社会各方的炮轰。除了言辞最激烈的宗教保守派以外,甚至许多LGBT社群成员也对案件持批评态度。

律师拉维曾经手过许多敏感的人权诉讼案,他发现谭恩宏的案件属于最难唤起人民共情的那一类。拉维说:“在人们眼中,挑战死刑是一件高尚的事,为死刑犯争取生命可以成为一项崇高的事业。”人们情愿对死刑犯给予宽容,但是却对谭恩宏被捕的案件感到反感。

提出诉讼后不到一个月,谭恩宏收到通知他的罪名已根据刑法第294a款被修改为公开猥亵罪。他选择了认罪,但仍决定继续挑战377A。后来,新加坡最高法院和上诉法院接受了谭恩宏的案件,后者最终判决公民有资格对侵犯其宪法权利的法案提出质疑,这一裁定“为后续所有对377A法案的挑战打开了大门”。

对于像谭恩宏一样的同性恋者来说,刑法第377A款影响了生活的方方面面。他们在租房时可能会遭遇歧视,在电视节目上也无法看到同性情侣出现。谭恩宏说:“它不止影响了我,它影响了整个社群。法案废除后,更多的人将认识到LGBTQ群体和他们并没有不同,他们将会接纳我们。“

提起12年前被捕的那个厕所隔间,谭恩宏称它为自己的石墙厕所,因为它象征着自己为平等所作出的斗争。他说:“这一路走来,应该都是值得的。尽管有过伤痛,但没关系。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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