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跨性别身份认证案赢了

跨性别人士争取在身份证上“正名”的法律抗争,经过超过5年时间、两次败诉之后,终于周一(2023年2月6日)获判终极胜诉。谢浩霖在2017年和另两名原诉申请司法复核,挑战香港入境事务处以“完成全套变性手术”才能变更身份证上性别的标准,在初审和二审均败诉。 后来他和同样是“跨仔”的Q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5名法官在周一颁布的判词中,一致裁定两人上诉被受理,撤销香港入境事务处人事登记处处长拒绝接纳他们申请更改身份证上的性别的决定。

根据香港现行政策,若要更改身份证上的性别,必须切除原有生殖器官、建构异性生殖器官。 案件争议在于这项规定有否侵犯他们在《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下不受残忍对待的权利。

本案法官的判词中,宣告上述规定有违人权法案。 判词指,身份证的性别标记纯粹用作核实持有人的身份,而不是确定或认定其法律上的性别。

法官认为,上诉人自年轻时已自我认定为男性,并且透过漫长的医学及外科手术治疗取得男性身体特征,使他们在无需进行其他外科手术,亦能融入社会和享有健全的心理状态。 此外,完整的性别重置手术涉及具高度侵入性的外科手术,具术后风险,对很多跨性别人士也没有医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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